

新聞中心
NEWS CENTER
12
2021
-
11
生活垃圾焚燒廠飛灰處置現狀
作者:
近年來我國生活垃圾焚燒產業(yè)快速發(fā)展,焚燒處理量逐年增加,同時產生了大量富集重金屬和二噁英類污染物的生活垃圾焚燒飛灰。飛灰是生活垃圾焚燒過程中必然的副產物,如何安全處置,是當前生活垃圾焚燒處理項目在運營過程中面臨的一大問題。
據了解,我們國家絕大多數垃圾焚燒廠的飛灰都是經過螯合固化后填埋,還存在部分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。國家環(huán)保部于2018年3月制定的《生活垃圾焚燒發(fā)電建設項目環(huán)境準入條件(試行)》中第十一條提出,焚燒飛灰為危險廢物,應當嚴格按照國家危險廢物相關管理規(guī)定進行運輸和無害化安全處置,焚燒飛灰經處理符合《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》(GB16889)中6.3條要求后,可豁免進入生活垃圾填埋場填埋,如下:
(1)含水率小于30%
(2)二噁英含量(或等效毒性量低于3μg/kg)
(3)按照HJ/T300制備的浸出液中危害成分質量濃度低于表1規(guī)定的限值。
相關新聞